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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须知

  1、本中心在指定银行设立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所有买卖资金均在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内进行,本中心通过指定监管银行保证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
  2、本中心对交易会员汇入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个交易会员设立二级明细账户,交易会员可通过本中心交易平台“账户管理”模块查询其账户的资金情况。
  3、本中心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交易会员提供每笔交易数据,交易会员可通过 “账户管理”模块进行查看交易明细以及进款、出款等内容,
  4、本中心根据交易会员要求,为交易会员提供电子交易结算服务,并与监管银行共同办理交易会员资金汇划业务。交易会员必须按照本中心的结算流程和票据处理要求承担各自责任与义务。
  5、交易会员交易完成后的货款划拨分两次进行:买方一经提交电子合同,本中心系统立即自动将货款、佣金、运输费用冻结,待买卖双方办完交割手续并共同在本中心系统确认交割后,本中心按照实际交割吨位进行结算,监管银行将冻结的货款解冻80%划拨给卖方账户,剩余20%货款继续冻结。卖方收到货款后须开具发票,并在交易系统登记开出发票有关信息,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确认,监管银行将剩余货款再次划拨给卖方账户。
  6、货物交割完毕,监管银行将从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上扣除交易佣金。交易会员当月发生的佣金费用,本中心将在当月底汇总并开具发票。交易会员可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应缴纳的交易佣金明细。本中心有权视具体情况可对佣金标准进行调整。
  7、交易会员在本中心划转资金的方式:
  (1)资金划入:本中心向交易会员提供指定结算银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交易会员将货款(含交易佣金、运输费)划入到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中。交易会员划入资金时需注明单位名称,并及时登录本中心平台“账户管理”界面,点击进款,输入进款金额,等待本中心确认。
  (2)资金划出:交易会员划回货款须提前一天填写书面申请(《划款申请单》附件),登录本中心平台“账户管理”界面,点击出款,本中心审核确认后将资金划给与其已约定的结算账户上。
  (3)交易会员提取保证金,须提前2个工作日填写书面申请,本中心审核确认其无交易未结事宜后,给予办理退款手续,同时将暂停其交易资格。
   8、交易会员每日自行核对结算数据,如对结算数据有异议,在次日以传真形式或通过其他方式与本中心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未对结算数据提出异议,则视为交易会员已认可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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